近日,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2021.12-2022.1已安排鉴定考生发票开具的补充通知。
全文如下
为做好鉴定后续工作,根据财务制度要求,鉴定站于2022年04月15日发布公告,收集考生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考生未上报开票信息,现再次收集开票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开票范围:2021.12-2022.01已安排考试的全部考生。
发票类别:本次开具发票为河北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纸质版)。
开票信息:请考生填写《发票开具确认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jdzcw1@163.com。前期已报的考生,无需重复报送。逾期未上报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个人发票!已开具的发票不再重开!
未在本次开票范围内的考生,后续将尽快安排。
财务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13230191165,0311-89181597。
同时,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接触,本次发票领取方式为快递邮寄(到付)方式领取。
 
本文链接地址:http://qz.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85372.Html
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资讯公告
2022-05-20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近日,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2021.12-2022.1已安排鉴定考生发票开具的补充通知。
全文如下
↓↓↓
为做好鉴定后续工作,根据财务制度要求,鉴定站于2022年04月15日发布公告,收集考生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考生未上报开票信息,现再次收集开票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开票范围:2021.12-2022.01已安排考试的全部考生。
发票类别:本次开具发票为河北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纸质版)。
开票信息:请考生填写《发票开具确认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jdzcw1@163.com。前期已报的考生,无需重复报送。逾期未上报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个人发票!已开具的发票不再重开!
未在本次开票范围内的考生,后续将尽快安排。
财务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13230191165,0311-89181597。
同时,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接触,本次发票领取方式为快递邮寄(到付)方式领取。
 
本文链接地址:http://qz.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85372.Html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